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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遭质疑

 

 

核心提示:本站讯因涉及一桩偷油案,吉林省大安市人李国有被判刑,羁押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第四看守所,但是被羁押一年零四个月后,40岁的李国有就死在看守所里,官方的鉴定和多次答复都称李国有属于正常死亡,家属却并不认可,...        
       本站讯 因涉及一桩偷油案,吉林省大安市人李国有被判刑,羁押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第四看守所,但是被羁押一年零四个月后,40岁的李国有就死在看守所里,官方的鉴定和多次答复都称李国有属于正常死亡,家属却并不认可,两年来一直在不断上访。日前,李国有的家属找到本站,试图通过媒体呼吁讨个说法。
一桩偷油案引发的“争议死亡”
       大庆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基地,因大庆油田而闻名,但由于丰富的石油资源,这里的偷油案也时常发生。李国有就是因为涉及到一桩偷油案而被判刑的。李国有的家属向本站介绍:李国有当时参与偷油案的头叫刘老五,其开办的个体原油加工厂位于吉林省大安市,已经经营多年。2012年大庆市公安局调查偷油一案时,有人事前向刘老五通风报信,公安局将为刘老五打工的门卫、工人全部抓去拘留、判刑。李国有就是给刘老五打工的工人之一,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13年被黑龙江省肇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羁押在大庆市第四看守所。就在同案犯不服判决上诉期间,李国有于2013年7月5日出现心慌气短、下肢浮肿等症状,医生诊断为双肺感染,后病情逐渐加重,医院建议进一步检查。2013年9月10日,李国有因病重,一天三次到大庆市人民医院检查,9月10日晚,李国有死亡。

对于李国有的死亡,官方的鉴定意见和答复均是:李国有属于正常死亡。
       大庆市公安局2014年5月6日作出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编号:庆公访答字【2014】00l号)对李国有家属答复称:“2013年9月10日,李国有病发,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委托黑龙江省公安厅法医进行死因鉴定。你对鉴定结论不服,于 2014年1月1 6日自行联系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对李国有死因重新鉴定。上海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李国有系甲亢性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死亡。”根据该鉴定结论及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李国有确系因病死亡”。
        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具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编号:23060014084342)对李国有的家属答复如下:“李国有死亡后,检察机关即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对尸检过程进行了监督。1、尸检情况:2013年10月2 8日,大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意见为:李国有符合生前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基础上心脏发生病理改变,最终心力衰竭死亡。你们对该结论提出异议,经检察机关同意,聘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了第二次尸检,鉴定意见为:李国有系甲亢性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死亡。2、对大庆市第四看守所调查情况:经查,李国有在大庆市第四看守所羁押期间,未发现该所工作人员及李国有生前同监室在押人员对其体罚、虐待情形;李国有自患病以来,大庆市第四看守所一直予以积极救治,未发现李国有在患病期间得不到及时救治情形;根据李国有两次司法鉴定结果,李国有系正常死亡。”
李国有家属:看守所延误治疗
       对于鉴定结论和官方的答复,李国有的家属们并不认可,他们认为,是看守所相关人员的玩忽职守延误治疗才导致了李的死亡。他们说:依据刑诉法65条的规定,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应当取保候审,2013年9月6日,第四看守所通知家属李国有病重,要求家属去会见,因7号、8号是周日,死者家属9号起早赶到第四看守所,发现李国有病得很重,曾向看守所提出要求领其去外地医院看病,同时提出对李国有取保候审的申请,看守所既不同意,也没有向办案单位(法院)报告病情,因不能确定病因也不为李国有用药,只是让家属多买些奶粉,增加营养,一再延误治疗,最终导致李国有死亡。在此期间,看守所没有让李国有住院治疗和用药,2013年9月10日,李国有因病重,一天三次到大庆市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脑纳素高达1076 ug/L(标准为0-125 ug/L),胸内大量积液,达1.8公斤,导致肺粘连,呼吸受阻,心脏功能不全,看守所仍然没有让死者住院治疗,也没有用药,更没有查明下肢浮肿的病因。
       李国有的家属们感到不解的是:李国有只有40岁,被抓前身体是健康的,体检没有任何疾病,而到了看守所后短期内就死亡了。如果说李国有在看守所没有得病,为什么会胖的很厉害、居然一天去三次医院?为什么看守所要通知家属违法会见?而未决犯是不允许家属会见的。李国有为什么会短期死亡?如果说李国有患有严重疾病,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向办案单位报告和同意取保候审?为什么不同意住院进行有效治疗?为什么不找出患病病因及时用药?没病为什么会死?有病为什么不报告、同意取保?岂不自相矛盾!?他们认为,李国有不会无缘无故的死亡,他之所以会死在看守所,就是因为看守所没有把在押嫌疑人当做人来看待,没有尽职尽责。据此,家属对官方的鉴定结果和答复意见不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调取病重期间的监控录像证明没有给用药,阅读病历证明应该取保或住院治疗,并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