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12户村民承包的千亩草原,今年以来被宁夏金海石膏矿业公司(下称金海公司)开始在上面开采石膏矿。一边持有《草原使用权证》,而另一边的挡箭牌是《采矿许可证》。于是,一次次纠纷和冲突在这片生态极其脆弱的荒漠草原上不断上演。
2003年3月,王进森、王正虎等12户村民承包了位于本村地界的1000亩草原,并于当月取得了由海原县政府颁发的《草原使用权证》,使用期限为50年。当年实行退牧还草政策后,12户村民开始巡查维护这片草原,每年总共可领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补助费。
今年初,王进森入山到千亩草原上巡查,发现有挖掘机在大面积开挖草原。村民们立即阻拦施工人员,但对方称是在合法采矿。“我们承包的草原什么时候变成矿区了?”村民们非常诧异。“采矿对草原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村民们认为,在《草原使用权证》没有失效以前,谁也不能侵犯这片草原。但采矿的金海公司出示了一本《采矿许可证》,坚称是在合法采矿。双方各持己见,村民们多次阻拦开采活动,纠纷不断升级并惊动警方。
12月2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高崖乡石峡口山中的开采现场。受山区地形影响,这里的草原实际上是“草山”。绕过许多弯后,一个热火朝天的开采现场出现在山脚下。在大片白色烟尘下,挖掘机挖下大块矿石,装载机将其堆放到一起……挖掘机司机告诉记者,他在此采矿已近1年。距此不远处的半山腰,还有一个更大的开采区,停放着更大型号的施工机械,开采的矿石堆积如山。据这里的负责人、金海公司副总经理杨飞文介绍,该公司的石膏粉、石膏空心砌块生产项目是2008年海原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今年4月投产后,由于初期原料质量较低及受村民阻拦等影响,到10月1日就停产了。但开采仍在断断续续进行,警方介入双方纠纷也没能解决问题。
海原县草原管理站负责人称,这片草原属于荒漠草原,村民持有的《草原使用权证》是合法有效的。该县国土资源和环境局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的纪检书记田玉武告诉记者,给金海公司办《采矿许可证》是凭县上相关招商引资文件和招商局发的函给办理的。
12月8日,自治区草原监理中心监理科长于钊介绍,目前我区共有草原3665万亩,草原面积每年都在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38条规定,采矿确需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第39条规定,符合审批条件的,还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而金海公司在采矿前,没有经过任何一级草原管理部门的审核、备案,也未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