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与计生处罚何时能彻底“脱钩”
- -对随州市随县淮河镇户籍登记乱象的调查
户口薄,几张轻薄的纸,却成了许多群众现实生活中难以承受之重,在随州市随县淮河镇就存在这种现象。对于一个特殊的群体而言,“黑户”这个名词,彷佛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每个“黑户”的经历,虽然都差别迥异,但多数人背后皆因社会抚养费的沉重负担而不能登记户口。违法生育的惩罚,不应由他们承担,而赋予他们户口等法定公民权利,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体现,这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并不矛盾。令人欣慰的是,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而随州市随县淮河镇则将户籍办理与“超生罚款”的征收搭车捆绑。
近期,随州市随县淮河镇辖区内村民反映:因为家里没钱交不起计生罚款,他的孩子未能在派出所登记户口,因为没有户口遇到不少麻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跑遍了村里、镇里、派出所,却一直被以各种理由耽搁了下来。在正常入学时,因为没有户口,孩子不能像其他学生一样办理学籍,知情人还向记者透露,只要能通过特殊社会关系或者其他途径经派出所准许,没有入户证明也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接到反映后,我们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在随州市随县淮河镇辖区内走访群众时,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他在计划外生育一个女儿,因为没有准生证,在淮河镇派出所没能登记户口,后来按照村干部要求交了几千元罚款,才把女儿的户口办了下来。
“孩子既然生了,你不能没有户口啊。不提供准生证、罚款条,派出所入不了户口,不能耽误孩儿们啊,哎,只能交上罚款入上算了。”周围几名妇女摇摇头,语气中透着无奈。
为了证实群众所反映的情况是淮河镇普遍存在的现象还是个例, 我们随后又走访了淮河镇辖区内的几个行政村,村民们皆怨声载道。
淮河镇派出所户籍室作为户口登记机关,对于计划生育外的新生婴儿,在户籍办理工作中是否严格按照户口登记制度来实施的呢?记者以淮河镇居民的身份在户籍室询问,户籍民警后姓男子告诉记者,到计生办开证明才能登记户口。 记者问到计划外生育的二胎小孩儿,没有取得准生证,据了解有关资料,具备医学出生证明就能入户口,为何不予办理。后姓民警说规定的就是要先去计生办开证明。已经办理户口登记的村民在户籍室外告诉记者,现在就是通过入户口卡着,你把罚款交了就能上户口,现在只要你有钱,生多少都能入户口,相反你不交罚款就是入不了户口。在淮河镇派出所户籍室走访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对于这种户籍登记乱象,当地的群众早已司空见惯。
户籍民警口中所谓的证明,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证明?为此,我们采访了派出所副所长(马姓),当记者告知马所长他们的户籍民警说办理户口必须要去计生办开证明时,马所长回应:那不应该啊。面对记者的质疑,马所长支支吾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规定,对违反该法生育子女的公民予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但该法并未对公民违法生育的子女规定不上户口、不予以登记户口的处罚内容。公安部、原国家计生委曾联合下文指出,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 ,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
在随县淮河镇整个调查采访过程中,不难看出:计划生育政策和户口管理在执行环节中被人为绑定,导致计划外生育的婚生婴儿无法正常落户。一些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为户籍注册设定障碍,强化部门权益,超越权限规定限制公民基本自由权利,同时也破坏了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