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违法处罚金超4656万
北京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昨天,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环境监察执法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531起,处罚金额达4656.45万元。
市环境监察总队介绍,截至6月底,全市环保系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严厉查处110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查封105起、按日连续处罚1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2起。
据介绍,环保部门运用自动监管系统平台,通过安装在重点监管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对企业排污情况实施24小时远程在线监控,实时分析传输的监测数据、视频图像,掌握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及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2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纳入环保部门的自动监控系统,接受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成为环保执法的“千里眼”。
但少数排污单位不愿套上这个“紧箍咒”,迟迟不按规定建设、使用和管理自动监管设施。市环境监察总队就处罚了一家虽然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但迟迟不验收,不联网的企业。市环保局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六十日内改正,处10万元罚款。
此外,西城区一家首饰店凌晨偷排放废气被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产生污染物的设施进行了查封,限期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目前,该单位已停止经营生产。通州区九棵树西路8号的北京北医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被处以应缴纳年排污费5倍,共计77.6664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排污企业消极使用在线监测设备被查处
案例二:被在线监测系统发现的超标排放单位受到查处
案例三:暗管偷排工业废水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闹市区利用暗室夜间排放异味气体受到查处
案例五:废水超标排放引来大额罚单
案例六:新环境保护法按日计罚倒逼企业积极改用清洁能源
案例七:重点排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公开环境信息
案例八:排污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其排污情况被处罚
案例九:使用劣质燃煤被查处
案例十:未经审批违法经营,群众举报后被依法查封